为了应对森林休闲利用者的增多,以及利用形态和利用目的的多样化,1970年日本学者开展了“观光地及城市近郊国有林专项调查研究”,并提出了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。随后林野厅专门开展了森林休闲地域开发调查规划,在1978年把“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”付诸实践。在前桥营林局(现在的关东森林管理局)的武尊和青森营林局(现在的东北森林管理局青森分局)的八幡平,林野厅开展了综合森林休闲区建设示范。这两个地区林地面积都超过3000公顷,地域内除了自然休养林、自然观察教育林、风景林、运动林和滑雪场之外,还有温泉设施,对于建设综合森林休闲区具有一定优势。
不过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似乎不太成功,除了上述资料之外,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后续信息。经过近四十年的演变,当初的“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”已不见踪迹,留下的是 “休闲之森”这一概念。据日本林野厅官方网站介绍,“休闲之森”按照利用形态还可以细分为自然休养林、自然观察教育林、森林运动区、野外运动地域、风景林和风致探胜林6种类型。到2015年为止,日本共保留着1075处休闲之森,总面积达到385000公顷。
类别 | 数量 | 面积(千ha) | 有代表性的地方 |
自然休养林 | 89 | 104 | 高尾山、赤泽、屋久岛 |
自然观察教育林 | 160 | 31 | 箱根、轻井沢、上高地 |
风景林 | 477 | 178 | 摩周、岚山、宮岛 |
森林运动区 | 56 | 7 | 风之松原、扇之仙、西之浦 |
野外运动地域 | 187 | 45 | 蔵王、玉原、苗场 |
风致探胜林 | 106 | 20 | 层云峡、驹驹岳、穂高 |
在经营管理方面,休闲之森的保护管理主体是林业部门,但是为了搞活经营,通常由食宿经营者、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组成“保护管理协会”,共同推进保护管理工作。有些地方还建立了“森林环境整备推进协力金制度”,保护管理协会向利用者收取一定的协力金。作为义务,保护管理协会负责设施维护和环境美化,向利用者提供休闲之森的使用信息,以及制定包括设施管理和森林经营在内的计划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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